11月中旬,我省首次安排由省財政安排638.73萬元資金,對國家公園及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(qū)范圍內納入補償范圍的73.24萬畝天然商品林(簡稱“天保林”)進行了差異化補償。
為貫徹落實《江西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建設方案》有關精神,統(tǒng)一天然林管護和省級以上公益林補償政策,推動天然林與公益林并軌管理,2025年我省參照省級以上公益林差異化補償政策開展補償。補償標準分別為國家公園35元/畝,國家級自然保護區(qū)33元/畝,省級自然保護區(qū)29元/畝。
11月中旬,我省首次安排由省財政安排638.73萬元資金,對國家公園及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(qū)范圍內納入補償范圍的73.24萬畝天然商品林(簡稱“天保林”)進行了差異化補償。
為貫徹落實《江西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建設方案》有關精神,統(tǒng)一天然林管護和省級以上公益林補償政策,推動天然林與公益林并軌管理,2025年我省參照省級以上公益林差異化補償政策開展補償。補償標準分別為國家公園35元/畝,國家級自然保護區(qū)33元/畝,省級自然保護區(qū)29元/畝。
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0299號
